代理机构入场须知
代理机构入场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代理协议;
2、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审批表;
3、代理机构进场承诺书;
4、拟派人员资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如不能提供,需要做出相关说明)
招标公告的发布流程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2、经交易中心审核批准;
3、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招标文件委托中心授理窗口或中心网站统一发售,向中心财务提供代售票据。
标前预备会 :
在开标前一天,招标代理机构应主动和中心沟通,协助招标人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开评标预备会议,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开评标会议:
1、交易组织科/政府采购科将核对招标代理机构拟派工作人员;
2、代理机构要合理安排保证开评标工作有序进行
3、负责开评标厅的整洁有序
中标公示及保证金退还
1、中标公示公示期三天(至少有两个工作日)
2、发布中标公示前,代理机构须提供评标报告和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原件,经交易评审科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无异议,未中标单位保证金由代理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财务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发放后保证金自动变更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代理公司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心财务提交退还申请。
中标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
1、公示结束无异议,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人、监督部门、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由交易评审科参与在交易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代理机构应督促中标人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应在交易中心监督下进行,并将合同复印件交交易组织科存档
资料归档及招标文件代售退还:
1、 项目开评标结束后15天内报送资料汇总。
2、 招投标活动全部结束,代理公司向交易中心财务提交招标文件费批量划转退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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