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谈-2023-51 |
2、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鹿邑县政府综合办公区改造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14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鹿财竞谈-2023-51-1 |
详见招标文件 |
河南兴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 |
2,099,9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周浩 |
豫241192048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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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贺玲 张灏 魏峰(招标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23,0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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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具体详见附件。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718166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鹿邑县境内 |
联系人:范勇 |
联系方式:1753806333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泰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兰考县城区胜利路东侧(滤清器厂院内) |
联系人:张冬冬 |
联系方式:1773950778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冬冬 |
联系方式:17739507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