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进场交易
批件登记、呈报办理指南
一、交易批件登记、呈报流程。
承办出让人公开挂牌交易资料--向中心领导报批--进场交易受理登记--发布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进入挂牌出让程序。
二、交易批件进场受理
(一)出让人委托公开挂牌交易须提供以下资料:
1、鹿邑县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审批表。
2、鹿邑县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会审表
3、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会审表
4、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请示。
5、自然资源局委托书(公告编号)
6、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7、宗地评估地价的说明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勘测定界图
9、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期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进行交易受理登记。
县领导签批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纸等媒体发布。
(三)受理窗口:土地交易科窗口
三、联系方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94-7100039
自然资源局:0394--718619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场内交易业务办理指南
一、公开挂牌场内交易流程
(一)网上挂牌:发布挂牌出让公告一- 发布挂牌出让文件--接受咨询一-竞买人网上报名--竞买人网上报(竞)价一一后置审核竞得人申请资料--签订《成交确认书》一一发布结果公告一一交易资料转县自然资源局
二、报名申请受理
(一)申请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采用网上挂牌方式报名
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手续后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
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详见(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办事指南)。竞买人登陆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按要求参与网上申请、竞买和竞价,确定网上竞得人。网上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土地交易科办理后置审核手续。
竞得人为法人的须提供以下审核资料,其他类型的竞得人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1)竞买申请书;
(2)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①法人单位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②法人单位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需提交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
(6)本挂牌文件中的其他约定事项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情形规定所需的材料。
(二)办理期限:采用网上挂牌方式的,在网上挂牌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后置审核手续;
(三)受理窗口:土地交易科窗口
三、发布结果公告
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结果公告。
四、联系方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394-7100039
自然资源局: 0394-718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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